重要提醒!未缴纳2025年居民医保费人员,限期内未补费将影响医保待遇!
广大市民朋友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4〕90号)规定: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一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
这就意味着,2025年度居民医保断缴人员,即使在集中缴费期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仍然会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即自2026年4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为及时享受医保待遇,请2025年医保断缴的人员于9月30日前完成202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并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居民医保,2026年不再有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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