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不清楚?别急!超详细攻略来了→
近日,有账号发布信息“2025年山东医保异地备案取消,看病直接结算”引发网友关注,在此,菏泽市医保局提醒广大群众消息不实,希望广大网友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轻易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那么,异地就医备案政策究竟如何呢?跟着小编来了解下吧~
临时外出就医需要到医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吗?
我省实行“省内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政策,省内跨市临时就医不需要到医保部门进行备案,可直接去定点医院就医,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的就医费用可直接在医院联网结算。如参保人在省外临时就医,则需要联系医保部门进行备案。
长期异地居住需要到医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菏泽市以外的其它地区长期居住、生活或工作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需要提交的办理材料为:就医地居住证、就医地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之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2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后生效。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选择去医保经办大厅及便民服务站线下备案,也可通过“菏泽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手机视频办医保”小程序等线上备案,备案后,可携带社保卡或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地所有已开通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出院即时结算。特别提醒:参保人备案后,一定要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异地就医,如未带社保卡,应及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异地就医有首先自付比例吗,自付比例是多少?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无首先自付比例,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首先自付比例不区分省内和省外,参保人离开菏泽市临时外出就医的,个人首先自付20%后,再按照菏泽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异地就医备案能否补办?
备案开始日期需要选至入院、就诊日期前,以免影响参保人正常结算。补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自补办备案之日最多可往前提前5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异地联网结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期间回菏泽就医能否报销?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门诊、门诊慢性病及住院费用在扣除20%的个人自付后,报销政策同本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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