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00MB28620858/2022-01831 分  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 年 12 月 22 日
标  题: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解读《关于调整全市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年 12 月 22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解读《关于调整全市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 索 引 号:11371700MB28620858/2022-01831
  • 分  类: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 标  题:菏泽市医疗保障局解读《关于调整全市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2 年 12 月 22 日
  • 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22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医疗保障局解读《关于调整全市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解读《关于调整全市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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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医疗保障局解读《关于调整全市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与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的通知》(菏医保20223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 2021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89号)等文件要求,确保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时足额征缴。

二、主要内容

(一)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我市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19899 元、下限为 3980 元。

(二)缴费基数申报办法:参保单位自行从市医保局官网下载附件,向医保局申报缴费基数。人员需增减变化时,需待缴费基数更改完成后另行申报变更。

(三)缴费基数申报相关要求:医保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逐一进行核定,参保单位要主动配合做好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并提供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发放表、财务报表、会计核算资料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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